“以毒攻毒”是中医主要的治疗癌症的方法,同时也是民间流传最广泛、最为病人和病人家属所接受的治疗癌症的大法。“以毒攻毒”治疗癌症不仅历史悠久,还是西医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癌症的鼻祖,许多偏方也是脱胎于此,成为了江湖游医的骗人赚钱手段。
所以,“以毒攻毒”本身不错,错的是错用“以毒攻毒”之人。
中医治疗癌症自古是“以毒攻毒”为主要治则,以全蝎、斑蝥、蟾蜍、蛇莓、砒霜、喜树、鸦胆子等有毒之品来抗肿瘤。然而,随着历史的前进,世界在变化之中,任何科学和技术都要与时俱进,否则就要落伍。
笔者认为现阶段要慎用“以毒攻毒”治疗癌症的原因如下:
(1) “以毒攻毒”治则是建立在肿瘤为“疮疡”的理论基础上,随着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肿瘤不是“疮疡”所能囊括的,中医肿瘤基础理论上的转变,也必然需要肿瘤常用治则的改变,结果必然是“以毒攻毒”治则的临床应用日渐式微。
(2) 在没有西医的年代,“以毒攻毒”是中医主要的治疗癌症的方法,目前的西医化疗也基本属于“以毒攻毒”治疗癌症的范畴。西医为现代医学的主体医学,一般的癌症病人,都要经历手术、放疗和化疗“三板斧”,难以承受“以毒攻毒”中医治疗。“以毒攻毒”引起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例子比比皆是。中医“以毒攻毒”和西医化疗一样,不在于药量大,也不在于毒性大。
(3) 脱胎于“以毒攻毒”的民间偏方和所谓的“饮食疗法”,几乎全是重用“毒药”, 病人及家属治病心切,往往以为毒性越大越有效。私下里长期应用毒性偏方和大剂量“毒物”煲汤,尤其是一些未经炮制处理的原始药材,如全蝎、蟾蜍、蛇莓等,常常引起体内毒性积蓄。中医“以毒攻毒”以克计量,而偏方和煲汤用毒物是手抓一把。
纵观癌症病人,化疗为“以毒攻毒”第一重;中医使用有毒中药为“以毒攻毒”第二重;民间习惯偏方秘方为“以毒攻毒”第三重……更惶论后面还有含有毒性成份的中成药、保健品和食品几重毒,经过这“几重毒”,癌症病人纵然三头六臂、铜肝铁肾,也难逃被毒杀的命运。
肿瘤并不是“以毒攻毒”药物作用的唯一杀伤目标,胃肠作为吸收器官,首当其“毒”;然后是作为分解器官的肝脏,血泵的心脏;肾脏作为过渡器官排出毒药的代谢产物是最后目标,癌细胞是人体中最顽强的细胞,正常组织细胞更容易被“毒”杀死。
以肝癌病人为例,手术切除或肝占位,化疗损害肝功能,肝脏功能下降好几成。这就如同一家化工厂,工人减少了几成,剩下的工人需要加班才能完成日常工作。如果再服毒性药物,增加肝脏解毒的工作量,肝脏还能够承受伤害多久?!转氨酶增高,就是肝脏不能支承日常生活的表现,肝功能失代偿的标志。
提倡慎用“以毒攻毒”治则,除了学术层面的思考,还有当前法律、维权方面的考量。曾经有一位老中医,被病人起诉,处方中有一味有毒中药“黄药子” 的用量,超出了中国药典规定的用量限制,结果被判为“四级医疗事故”――病人服后有明显不适――医生解聘,医院赔偿。
笔者也曾经有几次,病人要求转方,发现方中几味毒药都是超量使用,也可能是个陷阱,理所当然严辞拒绝:因为如果转方,病人投诉、起诉,都必定会胜诉。医生用药超出药典,就是医疗差错和事故,就要赔偿病人。君子不立危墙下,医生要注意自我安全。
也有病人反映,服用毒性中药有舒服甚至兴奋的感觉,这并不是医生的水平高,而是因为药中含有的生物硷,比如川乌在含乌头硷,可以麻醉神经,就象吸毒一样,可以获得短期的欣快感。乌头硷毒性很大,少量是慢性病中毒,超过致死量就可以夺人性命。要“hight”不如吸毒,何必“以毒攻毒”吃毒性中药?!
有人为了减轻有毒中药的剧毒,要求病人熬中药要在8小时以上,否则“被毒死了不要怪我!”这里姑且不论这样的做法,医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姑且不论每天8小时要烧掉多少天然气多少钱,凭常识也知道,中药在煎熬8小时以后,所剩下的除了矿物质有毒成份外,还能有什么有效成份吗?!
“以毒攻毒”和化疗一样,也是柄双韧剑。用得好,就是治癌利剑,用得不好,就是杀人之刀。笔者无意贬毁中医“以毒攻毒”治则,需要提醒的是喜用“以毒攻毒”的医生,要注意病人安全和自身安全。被“以毒攻毒”的病人,要注意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无毒不丈夫”--做人的误区;
“无毒不治癌”--中医治癌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