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反对晚期肝癌肝移植
前书已经专门章节“坚决反对晚期肝癌肝移植”,回顾分析一些接诊的病例,看到很多被“肝移植”坑爹的病人,如骨梗喉,不吐不快,忍不住又要再多说几句,都是真心话肺腑之言――还是“让病例说话,以事实服人。”
有一位外地转来的病人,肝硬化,晚期肝癌肝内转移合并门静脉主干完全栓塞。据说在外地医院行过肝移植手术,但开腹后发现不适宜行肝移植,于是只是插了条粗大的胶管引流腹水,就关腹了。据病人家属说,在等侯肝源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病人家属为了争取肝源,已经送上了几十万的“红包”,而手术前的“红包”也是以万计。就是这家医院,后来严重违反肝移植指征为某著名演员行了肝移植,从而引发了国际连锁反应,导致国内数十位肝脏专家联名呼吁:严格掌握肝移植指征,进而反逼卫生管理部门诞生了中国器官移植准入制和肝源统一调配制度。
众所周知,肝移植是有严格的国际、国内“肝移植指征”的,能不能行肝移植手术,术前就完全彻底地能够明确,根本无需要手术手术切开肚皮,看看能不能肝移植。这一刀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那个大大的“红包”――作为外科医生,绝对要制止这种丧尽天良的“带血红包”和谋财害命的“要命红包”。
有够网言叫做“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作为病人时,也同样是过度医疗和经济医疗的受害者。笔者有一位亲戚,晚期肝癌肝硬化,根本没有肝移植的指征,被肝移植医生大忽悠,拒绝了笔者劝阻,坚持住院等侯肝移植,在不到2个月时间,奉上数十万排队等肝源的“红包”后,最终还是得到“不适合肝移植”的结论,回老家没几天就死亡了――都没几天生命了,还要人排队等肝源,这也太缺德了。
据其陪伴的家人总结出来的经验是:排队等侯肝源的时间,取决于你送“红包”的份量和速度,份量大和速度快的,就可以一直排队等侯下去,否则就会被劝回家――前提是病人的病情和钱包要等得起。谁都知道肝移植的费用无法预算,但可以肯定的是:台下送“红包”打点的费用,要高于台面上手术、住院等医疗费用,前者无上限。
有肝移植的医院都车水马龙、门庭若市,尽显趋众心理和羊群效应。笔者有一位朋友,送了万元“红包”打通关系,终于入住了肝移植肝胆外科。病人曾经在笔者处治疗肝硬化合并原发性肝癌三年,后又因肠癌手术切除,病情稳定。在失联年余,已经恶化成了晚期肝癌,巨块型肝癌肝门和腹腔淋巴结转移,合并门静脉和下腔静脉侵犯,重度阻塞性黄疸。
病人入院即被列为肝移植对象,同时又置入三条胆道支架及外引流导管,并排队准备肝移植。但因病人一直不能退黄,支架置入一月血黄疸指数仍然同入院前都在300以上。于是病人在拒绝肝移植,自动出院到本科中西医结合治疗,一周内退黄大半,黄疸指数降到100以下。
据内部人士提醒:该医院要争全国肝移植医院排名,所以放宽肝移植指征,肝癌、肝硬化病人只要有钱,基本上都列入肝移植排队病例,没钱的自然会被早早剔出。看来,有钱是肝癌肝移植的第一指征,肝移植:赚钱赚荣誉还赚眼球。
关于肝癌治疗的选择问题:
肝癌当初选择手术与不手术过后都要后悔,所以事情过后就都不要后悔--既然已经选择了,就要决不后悔,因为肿瘤的治疗是无后悔药吃的!
肝癌有肝硬化、位置不好、年龄大又有多种疾病,不适宜手术。不手术可以活得更久更好--终归是要去世的!
外科医生认为手术难度很大就要考虑不做手术--手术不是治疗肝癌的唯一方法。如果外科医生认为不能做的手术就坚决不做,手术“搏一下”是愚蠢的。
肿瘤界有一个传说“钱多官大死得快”--肿瘤治疗用钱越多死得越快是真理!
肝癌千万不要考虑肝移植--不做任何治疗都比肝移植活得更久活得更好--不移植超过十年生存的肝癌很多很多,肝癌肝移植活过十年的没一个,白送几十万上百万去做人的白老鼠实验外科医生手术练刀。很多肝癌病人如果不做肝移植绝对要活得更久激烈更好。中国科学院的统计:国内的手术有一半以上是不应该做的手术:基本属于“谋财害命!”
肿瘤治疗的咨询,应该选择与医疗利益无关的专家咨询比较靠谱,否则医生的选择基本上会从自己获得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提出治疗建议,比如做了CT又做MR再做PET-CT;不适宜手术的又建议手术;使用疗效不明确的昂贵药物......
据不完全统计的不完全结论,治疗肝癌一年所用钱与生命长短成反比关系:用钱百万,活1年;用钱十万,活2年;用钱几万,活3年;用钱万元,活5年;用钱几千,顺其自然,活多久算多久。
肝癌治疗选择的几句忠言:拒肝移植;慎重手术;不化疗放疗;不使用任何毒药;尽量少用药以保护肝功能。
肝移植有严格的手术指征
很多人都以为,肝移植是肝癌治疗的最后一招,要等到其他治疗都无效时就去做肝移植,其实不然,有一位19岁的肝癌病人,经过前期的手术切除、术后复发病灶介入栓塞治疗和的局部酒精注射消融治疗,直至全肝几乎没有一点正常肝组织,又行肝移植。父母卖了公司和房子,肝移植不到几个月就因为感染高热去世了。
对照参考肝移植的国外国内标准,可以避免根本没有肝移植指征而被忽悠排队等候肝源,即耽误了治疗时间,又多花了冤枉钱。
目前国外通行的肝癌肝移植标准,以米兰(Milan)标准应用较为广泛,认为肝癌病人肿瘤直径超过5cm就不能进行肝移植手术。肝移植的肿瘤标准:单个肿瘤直径≤5 cm;多发肿瘤少于3个,最大直径≤3 cm。
国内“复旦标准”规定肝癌病人的肝移植标准为:单发肿瘤直径≤9厘米,或多发肿瘤≤3个,且最大直径≤5厘米,全部肿瘤直径总和≤9厘米,无大血管转移、淋巴结转移及肝外转移。
“杭州标准”则认为,肝癌移植受者应符合以下条件:累计肿瘤直径≤8厘米,或累计肿瘤直径>8厘米,但术前血清甲肝蛋白≤400ng/ml且肿瘤组织学分级为高或中分化。相比较Milan和Pittsburgh标准,我国肝移植标准显著扩大了肝癌肝移植的适应症范围。
医师在确定病人列入肝移植候选前,需要对病人进行全面的评估,肝移植要求病人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就不能等待肝移植。以下是肝移植的禁忌症。作为病人和病人家属应该了解了解,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就不要被忽悠排队而白白送钱了。而听医师说肝移植能活多少年是最不靠谱的事。
肝移植的绝对禁忌症:
精神性药物滥用 |
社会帮助不足,严重心理障碍,精神状态不好或潜在的会严重影响围移植和移植后的治疗 |
不稳定,正在活动的心肺疾病 |
有症状的缺血性心脏病 |
严重的肺动脉高压 |
活动的且不能治愈的肝外恶性疾病 |
非肝脏的恶性肿瘤 |
HCC肝周侵袭和远处转移 |
活动的不能控制的脓毒血症 |
HIV活动期、AIDS来源的疾病以及HIV对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无效 |
解剖变异或大量血栓形成使移植无法进行 |
其他的禁忌症还有:
正在使用酒精和精神性药物包括吸烟被认为是肝移植的绝对禁忌症,并失去移植候选资格。
年龄不大于65岁。
晚期心肌病、严重的肺动脉高压以及严重瓣膜性心脏病不能接受肝移植。
包括严重的或需要吸氧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晚期肺纤维化以及存在严重肺动脉高压、哮喘、肝性胸水以及肺部感染等。
急慢性肾脏疾病、晚期肝硬化腹水移植后预后不佳。
病态肥胖为肝移植的一个绝对禁忌症。
糖尿病病人肝移植前需得到充分的代谢控制且无糖尿病的并存病。
活动性肺炎和不能控制的败血症是肝移植的绝对禁忌症,其他感染如菌血症,骨髓炎,真菌感染,脓胞疮都应在术前得到良好控制。
美国绝大多数移植中心把HIV感染列为肝移植绝对禁忌症。
活动性的肝外恶性肿瘤是移植的绝对禁忌症。移植后的病人因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常会面临肿瘤复发。
门静脉血栓形成虽不是绝对禁忌症,但会造成移植后供肝功能不良和围手术期患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