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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卫生部公安部发出维护医疗机构秩序通告

更新时间:2012-5-2 8:01:40 来源:MOP 作者:MOP 可选字体【

卫生部公安部发出维护医疗机构秩序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2日01:20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 吕诺 贾钊)根据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通告提出,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

  针对患者及家属,通告提出,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必须按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

编后:杀医生师出无名,医生拿红包回扣就要杀吗?纪检也没有这么草菅人命的!顽症治疗效果不满意就要杀医生吗?古代皇帝也少有杀御医的!病人在医院死了就要杀医生吗?医院不死人,何处可死人?
职业医闹已经成为一个无风险高赢利的新型职业和黑社会团体:有黑心医师为医疗专业参谋师爷、无良律师媒体制造创造新闻效应、网络纵队制造虚假民意、老乡农民工充当打手先锋、绑架真正的患者为人质,恶意树立患者和医生为死敌,打着维权的旗帜,其实质就是中国特色的黑社会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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