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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合作协议书

更新时间:2003-5-20 16:07:39 来源:WEB 作者:web 可选字体【

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三九数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肿瘤咨询在线网站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协议中甲方网站:www.999.com.cn ,乙方网站:www.chinaonco.net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决定在双方网站进行专业医学推荐栏目,医学信息交换和电子期刊网络推广服务的合作。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将享受以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 甲方为乙方在其网站上专业医刊栏目中设立电子版刊物主页进行网络推广。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主页空间、动画创艺等技术服务,以及信息公告、论文征集、意见反馈、在线订阅等内容服务。
4. 甲方可以转载乙方拥有版权的文章,在其合作的网络媒体期刊栏目上发布,并在信息后标明信息来源及作者。
5. 乙方是有合法资格从事专业医学资讯服务的企业,并保证向甲方专业医刊栏目提供的内容具有合法版权及授权乙方转载使用的权力。
6. 乙方准许甲方使用或是参考引用其版权文章,服务描述,声音的或是影像的材料,以及其它材料,以达到推荐乙方期刊服务目的。
7. 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版权的信息,在其媒体上发布,并在信息后标明信息来源。
8. 甲乙双方所使用的对方信息均为免费,并不得将所获得的信息转予第三方。
9. 甲乙双方互相交换网站友情连接,并指派专人协助沟通双方的信息交换和服务推广事宜。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若因不可抗力(战争、灾难、政府干预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议终止。
2.如发生任何争议,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经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条规加以解决。

第四条:有效期
1. 本合同自2001年 10月1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此协议是建立在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若一方欲终止该协议,须提前一年通知另一方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三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肿瘤咨询在线网站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 ____月_____ 200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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