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的适应范围
放疗是放射治疗的简称。是用各种不同能量的射线照射肿瘤,以抑制和杀灭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法。放疗可单独使用,也可与手术、化疗等配合,作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以提高癌症的治愈率。在手术前先作一段放疗使肿瘤体积缩小些,便可使原来不能手术的病人争取到手术的机会。对晚期癌症则可通过姑息性放疗达到缓解压迫、止痛等效果。
和手术切除一样,放疗也是属于针对局部肿瘤的局部治疗。放疗的效果,主要取决于肿瘤细胞对放射线的敏感度,所以,在做是否放疗的选择前,有必要了解各种癌症对放射线的敏感程度,不敏感,不放疗。
(1) 放射敏感性肿瘤:如鼻咽癌、恶性淋巴瘤、精原细胞瘤、无性细胞瘤、卵巢颗粒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绒毛膜癌等。一般剂量给20-35Gy的放射量,就能消灭局部肿瘤或起到使肿瘤明显缩小的作用。放射敏感性肿瘤首选放疗。
(2) 中度敏感性肿瘤:各部位病理中的鳞癌,如皮肤、口腔、食道、宫颈、外阴、阴道,卵巢上皮癌等,放射剂量需要55-60Gy,才能达到消灭或控制肿瘤的目的。
(3) 低度敏感性肿瘤:如宫颈腺癌、乳腺癌、血管肉瘤、子宫内膜腺癌等,放射剂量需要不剂量60-70Gy,才能控制肿瘤。这个剂量的放疗,大多数有较严重的放疗后遗症。
(4) 放疗不敏感的肿瘤:如肝癌、肺癌、喉癌、肉瘤、卵巢畸胎瘤、纤维瘤,黑色素瘤等。放疗不敏感的肿瘤,坚决不放疗。
放疗敏感的癌症,应该首选放射治疗,能获得很高的治愈率、生存率和生存质量。如早期鼻咽癌放射治疗,5年生存率90%以上,鼻咽癌的整体放疗5年生存率可达66.9%,是所有癌症中最高的。早期声门癌放射治疗的5年生存率为80-95%,还可保留正常发音功能;早期宫颈癌采用放疗加腔内后装治疗的5年生存率为82.7%-93.4%;前列腺癌放射治疗加内分泌治疗可获得高质量的长期生存。这些癌症可以将放疗作为局部治疗的首选方法和标准方案。
随着现代放疗技术的进展,很多原来认为该首选手术治疗的早期肿瘤,选择放疗可获得较高的局控率和生存率,而且生活质量更高,因此,肿瘤局部治疗手段的选择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变化和技术发展而变化的。
但是,现代放疗仍然存在局限性,这就是“放疗不怕血管怕肠管、不怕部位怕体积”。放射线杀灭癌细胞时必须穿过相邻的正常组织,因此相邻组织的射线耐受性直接影响放疗的效果。所以,腹部癌症,一般都不选择放疗。
有的肿瘤无论早晚选择单一手段治疗效果都不理想,需要手术和放疗等多种手段的密切配合,才能获得更高的局控率和更好的生存质量,放疗成为综合治疗的一部分。
结合化疗治疗:化疗不能完全消除的巨大肿瘤,减瘤治疗。小细胞肺癌、中晚期非何杰金及何杰金恶性淋巴瘤,妇科肿瘤等。
结合手术治疗:手术后的残灶治疗。耳鼻喉癌、胶质瘤、肺癌、胸腺瘤、皮肤癌、软组织肉瘤等。上颌窦癌手术后放疗,可提高局控率和生存率及生存质量,颅内癌症手术后大多需要放射治疗。
姑息性放疗:减轻症状,提高病人生活质量。骨转移止痛放疗、脑转移、晚期肿瘤局部严重合并症的缓解治疗。其中,晚期癌症骨转移,引起的局部疼痛,应该首选放疗,止痛效果比其它止痛治疗效果显著。
放射治疗禁忌证为:
(1)晚期癌症病人有明显的恶病质,如消瘦、脱水、营养状况极差,无法进行放疗者可作为绝对禁忌证。
(2)食道癌已穿孔,腔内合并大量积液,肺癌合并大量癌性胸水,肝癌合并大量腹水等均应作为禁忌证。
(3)对放射线不敏感的肿瘤,如软组织肉瘤:纤维肉瘤、平滑肌肉瘤、横纹肌肉瘤、脂肪肉瘤、滑膜肉瘤、成骨肉瘤、神经纤维肉瘤及黑色素瘤等应视为相对的禁忌证。一般不做放疗。
(4)放疗中度敏感的肿瘤在经过足量放疗后局部又复发时,因正常组织不能再耐受第二次重复照射,应作为禁忌证。
(5)放疗中度敏感的肿瘤已有远处多处转移时也不适宜作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