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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药公司遭美公司反垄断起诉
2006年2月11日3:14:17
记者刘红编译报道
10年前,中国药品公司在世界维他命C市场上微不足道。而现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维他命C市场上的欧佩克。美国市场上85%的维他命C是由中国的厂家供应的。正如石油卡特尔,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影响全球市场价格。2001年,中国四家最大的维他命C生产厂家达成协议,将原先每千克3美元的价格提升至9美元。
华尔街日报2月10日发表文章指出,这种竞争者之间控制价格的协议在美国是属于非法的。目前,全美国,至少有6宗针对中国维他命C生产厂商的反垄断官司正在审理中。虽然美国的司法部门还没有决定是否将对这些厂商进行刑事诉讼,位于德克萨斯的联邦监察官正在复审所有类似的案件。
当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工厂,其控制全球工业和消费产品价格的能力正在加强。而从维他命C到钢产品中使用的一种矿物质,西方的反垄断法频频向中国的厂家吹响犯规口哨。这些官司也成为中美关系中另一个紧张点。
中国公司否认曾违反美国法律,并且聘请美国法律公司为其进行辩护。外界普遍认为,这些公司会以其是中国政府的代理人为自己而辩护,这样就不受美国反垄断法制约。一位中国公司的高层官员表示,他们提高价格是为了避免在美国遭遇反倾销法,或者非法地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产品来赢得市场份额。
据新华社报道,2005年6月,华北制药集团下属的河北维尔康药业收到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送达的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ScienceProductsInc.公司提出的反垄断诉讼文件。同时被起诉的还有石家庄制药集团维生药业、华源集团江山制药及东北制药。两家美国公司分别于2005年2月7日和2月17日,向美国旧金山的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提出反垄断诉讼,称上述中国4家维C生产商联合操控国际市场维C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及加利福尼亚州的《反垄断法》。 美国两家企业在诉状中称,2001年12月河北维尔康药业等4家中国维C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组织的会议中,达成了维C出口数量和价格方面的协定,故意控制产量,造成全球维C市场供不应求,从而抬高价格,谋求高额利润,使原告“支付了高于正常市场竞争条件下的购买价格”。原告因此索取3倍的损害赔偿及其他辅助赔偿。 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西药部主任乔海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00年至2001年底,国内众多制药企业盲目投资维C产品造成生产能力过剩,维C出口价格由每千克5美元一路狂跌到2.8美元以下,至少给中国企业造成5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那次行业会议是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召开的,目的是讨论各企业发展问题,包括协商来年各自出口量。
石药集团蔡东晨董事长说,两家美国公司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轻率的和无理取闹的”。华药集团在其公告中则表示“此反垄断诉讼毫无根据”,其法律事务部人士对记者说:“我们正组织律师认真应对诉讼,相信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华药集团下属的维尔康药业现已正式聘请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全力就其所受指控进行抗辩。
据河北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商务部已着手组建应对小组,由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中国法律专家担任组长。业内人士说,美国反垄断诉讼程式非常复杂,可能会持续几年才能判决,所以暂时不会对中国整个维C行业发展产生大的影响。
据了解,2004年下半年维C涨价很可能是此次诉讼的直接导火线。2004年12月,维C国际市场价格曾升至每千克9美元左右,处于比较高的水准。美国方面包括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在内许多行业都对维C原料存在大量需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他们不能不用,又嫌价格高,加上美国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所以搞出这个诉讼。”
中国维C产业对于全球市场的影响相当大。2004年全球维C产能大约12万吨,被起诉的4家企业产能合计8.2万吨,占68%,其中85%以上销往国际市场,当年中国维C价格出口平均单价为4.64美元每千克。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维C消费国,2004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维C占出口总量的31%,出口额为9000万美元左右。
过去10年中,维C国际市场价格风云变幻。1995年10月,国际巨头瑞士罗氏制药公司突然宣布维C大降价,导致国际市场维C价格从每千克13美元降到5美元。在这场价格战中,中国维C出口企业从原先的26家减少到4家。经过3年调整,中国维C生产开始复苏,到2000年,中国维C出口量迅速增加,造成国际市场供过于求,价格急剧滑坡,至2001年12月底,每千克降至2.8美元以下。
为此中国企业曾几次遭受美国商务部反倾销指控,中国维C行业协会也多次接到美国方面的律师函。此后,维C国际市场价格又几经浮沉。石家庄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孙伏龙说,反倾销的调查期限为一年到一年半,到期必须结束;而反垄断则没有具体时限,往往需要双方进行长达数年的反复举证。他提醒,由于反垄断案赔偿额非常高,对企业的伤害大大超过反倾销,因而国内相关企业需小心应对。
四大Vc商已组建赴美应诉律师团
一向因价格低廉而遭遇反倾销的中国企业,这回却因价格过高而首次遭到了国外反垄断起诉。
华源制药公告其控股企业江山制药接到来自美国的反垄断诉状。至此,国内四大维生素C制造商已全部接到来自美国的反垄断诉状,开始了中国企业首次反反垄断之战。
商务部成立应诉律师团
尽管四大维生素C制造商维尔康药业、维生药业、东北制药、江山制药是分别接到的起诉书,并分别请了律师,但实际上从美国的起诉书送达中国司法部那一刻起,中国商务部就已经着手组建应诉律师团。来自应诉企业的最新消息是,“一个由国内律师和美国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已经组建完毕,随时准备赴美应诉”。
这次国内四大维生素C巨头遭遇反垄断起诉的直接原因是,2001年12月中国6家维生素C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组织的会议中,达成了Vc出口数量和价格方面的协定。起诉书中认为这是“故意控制产量造成全球Vc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从而抬高价格,谋求高额利润”。
反垄断强度大于反倾销
虽然国内被诉企业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反驳美方的反垄断指控,但专业人士指出,反垄断对企业的伤害远超过反倾销,遭遇反垄断诉讼的企业仍需小心应对。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人士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垄断是具有追溯性的起诉,尽管看似不直接影响企业的出口,但其高额赔偿往往会令企业无法承受而被迫离开这一行业。
而且,该人士介绍,反倾销的调查期限为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到期必须结束;而反垄断则没有具体的时限,往往需要双方进行长达数年的反复举证,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
和解的可能比较大
对于中国企业此次在国外遭遇的首例反垄断诉讼的结果,现在谁也不敢妄下定论。但业内人士表示,从以往的反垄断诉讼看,这次反垄断诉讼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首先,反垄断诉讼是把双刃剑,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消耗战;其次,美方起诉人并非实力强大的企业,其所要求的可能仅是部分赔偿,而非改变目前全球Vc市场现状;第三,如果对方要求不过分,中国企业在谈判到一定阶段时可能会寻求和解。
不过,和解意味着双方都做出让步,中国企业要有付出一定成本的准备。美国微软公司在频繁的反垄断诉讼中,为避免遭遇高达数亿美元的赔偿或遭到分拆,每次都以付出上千万美元的代价寻求和解。
2006年2月11日3:14:17
记者刘红编译报道
10年前,中国药品公司在世界维他命C市场上微不足道。而现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维他命C市场上的欧佩克。美国市场上85%的维他命C是由中国的厂家供应的。正如石油卡特尔,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影响全球市场价格。2001年,中国四家最大的维他命C生产厂家达成协议,将原先每千克3美元的价格提升至9美元。
华尔街日报2月10日发表文章指出,这种竞争者之间控制价格的协议在美国是属于非法的。目前,全美国,至少有6宗针对中国维他命C生产厂商的反垄断官司正在审理中。虽然美国的司法部门还没有决定是否将对这些厂商进行刑事诉讼,位于德克萨斯的联邦监察官正在复审所有类似的案件。
当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工厂,其控制全球工业和消费产品价格的能力正在加强。而从维他命C到钢产品中使用的一种矿物质,西方的反垄断法频频向中国的厂家吹响犯规口哨。这些官司也成为中美关系中另一个紧张点。
中国公司否认曾违反美国法律,并且聘请美国法律公司为其进行辩护。外界普遍认为,这些公司会以其是中国政府的代理人为自己而辩护,这样就不受美国反垄断法制约。一位中国公司的高层官员表示,他们提高价格是为了避免在美国遭遇反倾销法,或者非法地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产品来赢得市场份额。
据新华社报道,2005年6月,华北制药集团下属的河北维尔康药业收到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送达的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ScienceProductsInc.公司提出的反垄断诉讼文件。同时被起诉的还有石家庄制药集团维生药业、华源集团江山制药及东北制药。两家美国公司分别于2005年2月7日和2月17日,向美国旧金山的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提出反垄断诉讼,称上述中国4家维C生产商联合操控国际市场维C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及加利福尼亚州的《反垄断法》。 美国两家企业在诉状中称,2001年12月河北维尔康药业等4家中国维C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组织的会议中,达成了维C出口数量和价格方面的协定,故意控制产量,造成全球维C市场供不应求,从而抬高价格,谋求高额利润,使原告“支付了高于正常市场竞争条件下的购买价格”。原告因此索取3倍的损害赔偿及其他辅助赔偿。 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西药部主任乔海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00年至2001年底,国内众多制药企业盲目投资维C产品造成生产能力过剩,维C出口价格由每千克5美元一路狂跌到2.8美元以下,至少给中国企业造成5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那次行业会议是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召开的,目的是讨论各企业发展问题,包括协商来年各自出口量。
石药集团蔡东晨董事长说,两家美国公司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轻率的和无理取闹的”。华药集团在其公告中则表示“此反垄断诉讼毫无根据”,其法律事务部人士对记者说:“我们正组织律师认真应对诉讼,相信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华药集团下属的维尔康药业现已正式聘请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全力就其所受指控进行抗辩。
据河北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商务部已着手组建应对小组,由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中国法律专家担任组长。业内人士说,美国反垄断诉讼程式非常复杂,可能会持续几年才能判决,所以暂时不会对中国整个维C行业发展产生大的影响。
据了解,2004年下半年维C涨价很可能是此次诉讼的直接导火线。2004年12月,维C国际市场价格曾升至每千克9美元左右,处于比较高的水准。美国方面包括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在内许多行业都对维C原料存在大量需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他们不能不用,又嫌价格高,加上美国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所以搞出这个诉讼。”
中国维C产业对于全球市场的影响相当大。2004年全球维C产能大约12万吨,被起诉的4家企业产能合计8.2万吨,占68%,其中85%以上销往国际市场,当年中国维C价格出口平均单价为4.64美元每千克。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维C消费国,2004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维C占出口总量的31%,出口额为9000万美元左右。
过去10年中,维C国际市场价格风云变幻。1995年10月,国际巨头瑞士罗氏制药公司突然宣布维C大降价,导致国际市场维C价格从每千克13美元降到5美元。在这场价格战中,中国维C出口企业从原先的26家减少到4家。经过3年调整,中国维C生产开始复苏,到2000年,中国维C出口量迅速增加,造成国际市场供过于求,价格急剧滑坡,至2001年12月底,每千克降至2.8美元以下。
为此中国企业曾几次遭受美国商务部反倾销指控,中国维C行业协会也多次接到美国方面的律师函。此后,维C国际市场价格又几经浮沉。石家庄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孙伏龙说,反倾销的调查期限为一年到一年半,到期必须结束;而反垄断则没有具体时限,往往需要双方进行长达数年的反复举证。他提醒,由于反垄断案赔偿额非常高,对企业的伤害大大超过反倾销,因而国内相关企业需小心应对。
四大Vc商已组建赴美应诉律师团
一向因价格低廉而遭遇反倾销的中国企业,这回却因价格过高而首次遭到了国外反垄断起诉。
华源制药公告其控股企业江山制药接到来自美国的反垄断诉状。至此,国内四大维生素C制造商已全部接到来自美国的反垄断诉状,开始了中国企业首次反反垄断之战。
商务部成立应诉律师团
尽管四大维生素C制造商维尔康药业、维生药业、东北制药、江山制药是分别接到的起诉书,并分别请了律师,但实际上从美国的起诉书送达中国司法部那一刻起,中国商务部就已经着手组建应诉律师团。来自应诉企业的最新消息是,“一个由国内律师和美国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已经组建完毕,随时准备赴美应诉”。
这次国内四大维生素C巨头遭遇反垄断起诉的直接原因是,2001年12月中国6家维生素C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组织的会议中,达成了Vc出口数量和价格方面的协定。起诉书中认为这是“故意控制产量造成全球Vc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从而抬高价格,谋求高额利润”。
反垄断强度大于反倾销
虽然国内被诉企业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反驳美方的反垄断指控,但专业人士指出,反垄断对企业的伤害远超过反倾销,遭遇反垄断诉讼的企业仍需小心应对。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人士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垄断是具有追溯性的起诉,尽管看似不直接影响企业的出口,但其高额赔偿往往会令企业无法承受而被迫离开这一行业。
而且,该人士介绍,反倾销的调查期限为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到期必须结束;而反垄断则没有具体的时限,往往需要双方进行长达数年的反复举证,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
和解的可能比较大
对于中国企业此次在国外遭遇的首例反垄断诉讼的结果,现在谁也不敢妄下定论。但业内人士表示,从以往的反垄断诉讼看,这次反垄断诉讼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首先,反垄断诉讼是把双刃剑,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消耗战;其次,美方起诉人并非实力强大的企业,其所要求的可能仅是部分赔偿,而非改变目前全球Vc市场现状;第三,如果对方要求不过分,中国企业在谈判到一定阶段时可能会寻求和解。
不过,和解意味着双方都做出让步,中国企业要有付出一定成本的准备。美国微软公司在频繁的反垄断诉讼中,为避免遭遇高达数亿美元的赔偿或遭到分拆,每次都以付出上千万美元的代价寻求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