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肿瘤咨询在线论坛 (http://www.chinaonco.net/dvbbs/index.asp) -- 『 留学之路 』 (http://www.chinaonco.net/dvbbs/list.asp?boardid=76) ---- 美国各类签证简介 (http://www.chinaonco.net/dvbbs/dispbbs.asp?boardid=76&id=12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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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4:31 -- 美国各类签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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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5:47 -- F-1全日制学生签证 F-1签证的特点
美国政府对F-1签证的限制 持F-1学生签证人境时需出示签证和I-20表。人境口岸移民官即是根据这两种文件准许入境并确定在美居留期限。持F-1签证入境时,其I-94入境卡一般只注明入境日期,没有到期日期,到期日期一般只签上D/S,表示该持证人处于注册学生的学习持续期。而学习持续期的结束即其签证或身份的到期日期。持F-1签证者只要一直保持其注册学生身份,签证有效期最长可达5年,入境后其I-94卡标明的身份有效期最长可达8年。而且,该有效期为持续性有效期,中途不用申请延期。 美国任何一个政府认可的正式学校,如果要招收外国学生就读,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即获得经移民局授权签发I-20表(资格证书)的资格。而且至少有一名移民局和使领馆认可的指定官员负责处理外国学生事务,这名官员被称为“学校特派员”华人学生一般称为“学生顾问”,由于移民局很难直接管理全国数10万外国学生,所以学生有关身份方面的事务,由这名学生顾问直接管理。学生顾问的另一基本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移民局报告学生的有关情况,如该学生是否继续在校注册,或者有无非法工作,是否全时就读,有无转学等等,以供移民局例行掌握学生情况,或者在学生违反规定时作出决定或处罚,如吊销签证甚至勒令出境等。 关于工作方面的规定 持F-1学生签证,按规定可以从事的工作有:
学时及学校限制。F-1签证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必须进行全时制学习,同时是学校的注册学生,持F,1签证进人美国后,如果未经许可减少学时甚至停止向学校注册,其签证将被移民局吊销甚至被勒令离境。并且只能在所批准的学校就读。如果转学,需向移民局申请获准。 对签证加签的限制。持F-1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后,如其签证到期但身份未到期或已延期,其签证不可在美国境内加签,如果持证人要出入美国,则必须向海外使领馆申请新的签证。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F-1签证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向使领馆申请
向移民局申请
向美国使领馆申请个人非移民签证,都必须本人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并回答签证领事所提出的问题。 如果申请人申请被拒签,虽然申请人可以继续申请,但如果不提出新的材料或证明,获签的机会仍然不大。美国移民局对拒绝的申请案,一般都会详细说明拒绝的原因,申请人要提交新的材料也比较容易有的放矢。但使领馆对拒签的申请,对拒绝原因并非都会详细告知申请人,有时甚至并不说明原因。但就F-1签证申请而言,拒绝理由大多数都是领事对申请人今后回国的意图有怀疑,即是通常讲的有“移民倾向”。其次就是对申请人在美学习期间的经济来源有疑问,以使申请人在美非法工作。因此,如果F.1签证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希望再次申请,则应在回国意图和经济来源方面提供新的材料或证明,才可能使重新申请出现转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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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6:21 -- J-1交换访问者签证 J-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国参加由美国新闻总署所批准的有一定规模的国际交流计划之访问者的一种签证。其目的在于促进美国和其他国家在文化、教育、科研等领域内的相互交流,以增加彼此的了解,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国与国的关系发展。举办这种交流计划的主办人必须有一定的声望或是领域权威。交流项目包括由美国有关政府机构拟定、外国政府机构提出、或由美国的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申报的项目,政府参加交流计划的人员一般是与该项目领域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政府或民间机构指派,个人也可直接提出申请,获得批准者可以在美国从事有关学习、实习、培训、工作成研究。 签发J-1签证的对象
申请条件 申请J-1签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如何申请参加交换访问计划 美国新闻总署迄今批准的交流计划已超过1500种。这些计划涉及各行各业,上至政府机构,下至普通学校,签证也没有配额限制。凡申请获准的交流项目均有接纳交换访问者的计划和途径。这些途径包括政府机构之间的指派人员,两国科研机构或学校的人员互派,计划主办者的既定接纳对象等等。任何交流计划都旨在增强和扩大国际间的文化,教育、科技等交流,其接纳的对象也采用择优选择。除了指派性地参加交流计划外,各交流计划也按要求接纳个人申请者,因此,申请人如果认为自己在某一领域有独到的专长或想以交流计划为途径深入自己的研究,也可以向交流计划的主办者直接申请。 外国医学院毕业生如果要参加有关的交流计划,除了符合统一的要求外,还必须通过美国外国医学院毕业生教育委员会所制订的考试。 此外,持J-1签证的外国医学院毕业生按规定必须受回国两年的限制。持J.1签证的其他交换访问者,有一部分可以按规定申请豁免,但外国医学院毕业生一般不可以申请豁免。 对J-1交换访问者回国居住两年的规定 J-1签证的制订,既是为了美国的利益,又是为了其他国家的利益,为了保证这一计划的实施,政府或有关机构都给予了参加交流计划的人员在工作、奖学金及签证方面的优待。同时,为了保证参加交流计划的交换访问者赴美学习进修的目的,是为其居住国而不是为美国服务,因而制订了J-1变换访问者在赴美活动结束后须返回其居住国服务2年的规定。而且,离美后如赴第三国,该时间不能纳入2年的期限。2年以后才能申请其他签证重新进入美国或申请在美永久居留。 由于交流计划涉及的范围广,因此并非所有J-1交换访问者都必须回国居住2年,按照规定,以下人员受回国2年的限制: 1.赴美进修的外国医学院毕业生, 2.交换访问者赴美参加交流计划的经费由美国或外国政府所提供, 3.赴美参加交流计划的访问者,其学习或进修的学科被美国新闻总署列入系该国所缺乏的专业。 如果属于受回国2年限制的交换访问者,在申请签证时,其护照、签证或IAP-66表会被领事注明受回国2年限制。不过,决定持证人是否受到该限制的是美国移民局,而不是领事。有的领事在签证时,对J-1申请者一律注明须回国2年。 持J-1签证的变换访问者也可以在美国的学校或研究机构以学生的身份进行学习。 申请程序 凡要申请J-1交换访问者签证,必须首先被美国新闻总署所核准的交流计划所接纳。参加这些交流计划,可以是通过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的指派,也可以通过自行申请而获得,申请人只有获得认可参加交流计划后,才能得到签证所需的“资格证书”(IAP-66表)。 在获得某项交流计划的接纳后,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或者根据所参加的变流计划的性质及在美可能获得的居留期限来决定在哪里申请签证。如果申请人在境外,则只有向使领馆申请签证,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则可根据自己所参加计划之性质,在美期间的经济来源及可能获得的居留期限来确定申请的地点,如申请人获得批准,其家属也可随行,如果申请入所参加的计划背景较为有力,如政府机构举办的大型交流计划,并获得可靠的经济来源,如奖学金或工作保障,同时英语也较好,则不妨考虑境外签证。反之则以在境内转换身份为好,因为在境外签证领馆对申请人的经济来源及英文水平都有较严格的要求。 所需要的申请文件 申请人向其居住国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如果申请人持其他非移民签证已经进人美国,只要获得批准参加某一文流计划、则可在境内直接向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不过申请人必须是持可以转换身份的签证合法进入美国,而且没有非法工作的记录,其I-94人境记录卡未过期,向移民局申请转换身份需提交以下材料:
有关在美国工作的规定 持J-1签证进入美国或在境内转换身份的交换访问者,可以按以下三种不同的途径在美合法工作:
如何申请回国居住两年豁免 J-1签证回国居住2年的规定,是指该签证或身份持有人在其参加的交流计划结束后,不得在美国境内申请延期、转换其他非移民签证或者申请永久居留,必须返回原居住国,2年以后方可再次申请进入美国的同类或其他非移民类签证或申请在美国永久居留。由于J-1签证涉及的范围广,人员结构也各有不同,因此按移民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豁免回国2年的限制。
如果申请人要求豁免是基于给在美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家属带来极大的困难之理由,或者返回其居住国将会受到迫害,申请人必须填写I-612表,即“回国居住豁免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申请寄往地方移民局或按规定向地区移民服务中心申请。移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初步决定,然后将其申请转至美国新闻总署。美国新闻总署在对申请案审核后作出建议性意见,再将申请发回移民局,移民局一般都遵从新闻总署的意见,对申请作出最后决定,申请人的豁免申请如果被拒绝,不可以申诉,也不得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新闻总署对豁免申请有最终决定权。 对持J-1签证的外国医学院毕业生申请豁免回国居住的条件有相当严格的要求。即使其居住国政府不反对豁免,该学生也很难被批准豁免。但监于美国医疗机构以及边远地区对医生的需求,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案对外国医学院毕业生申请豁免的条件作出了特别规定。如申请豁免回国居住两年,除申请人居住国政府不反对豁免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但如果未履行合同或未完成合同规定的职责,或者在3年中该中请人的被雇用不再符合公众利益时,其仍然不得申请永久居留或其他非移民签证。 根据美国和中国的有关规定,中国大陆持J-1签证的交换访问者在美国结束学业后,必须受返回中国大陆居住2年的限制。但持J-1签证的香港交换访问者不受返港居住2年的限制。不过,如持香港特区护照的交换访问者是由政府资助或公派,仍受回国居住2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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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7:07 -- 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 H-1B签证是签发给受美国公司雇用、有特殊才能或专业的外国人的工作签证,该签证受配额限制,目前签证限额是每年不超过65,000名。 H-1B签证的签发对雇主的行业或申请人的专业范围没有太多限制。任何雇主,无论从事工业生产、农业管理、科学研究还是文化事业,均可按规定雇用符合要求的外国人。而申请人则要求必须具备特殊才能或专业知识而且申请的工作与其背景相符才能受雇。申请人必须具备学士以上的学位,或者相当于学土学位的实际工作经验。 申请条件 申请H-1B签证,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评估文凭 美国并不承认全世界每个国家的大学或学院所颁发的文凭同美国同级大学或学院的文凭具有同等的水准。因此,需要对申请人进行文凭评估。一般来讲,除世界名牌大学被统一认可外,欧洲发达工业国家的文凭容易获得同级认可,其他国家则会按个案处理。如果移民局对某一文凭不熟悉或不认可,则会要求申请人进行文凭评估,尤其是在当文凭对申请案有决定因素时,如果申请入毕业于名牌大学或其居住地公认的一流大学,或者有足够的工作经历背景,其申请一般不会受学历资格的影响,但如果申请人毕业于普通的学院或者是通过进修获得文凭,或者是申请人无法把握自己的学业水平在美国可以获得什么程度的接受,则需要在提出对文凭进行评估。 美国有很多专门从事文凭评估的独立机构。申请人只要提交自己有关文凭的证件或材料,即可获得文凭评估证明,如果证明的结果对申请人有利,则可在申请时附上评估证明。如果评估结果对自己不太有利,申请人则可考虑在申请中不包括评估证明,等移民局要求时再行提交,如果申请人的学历资格不十分有力,同时又没有足够的工作经历背景,建议选择其他类型的签证。 申请程序 如果申请人及其雇主均符合要求,即可考虑提出H-1B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其居住国家,则应由雇主先向移民局提出陈情申请,获准后,再由申请人持移民局批准件和个人文件向其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申请人如果已持其他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则可同时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及转换身份申请。但申请人如果持C类过境签证、D类航务人员签证、某些J类交换访问者签证、K类未婚夫(妻)签证以及S类证人签证则不可以在境内转换身份。此外,雇主在提出雇用申请以前,须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由劳工部背签后方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亲自赴使领馆申请,而且其材料和面谈均应使领事感到满意,否则签证申请有可能被拒绝,申请人无法进入美国,以前的努力均前功尽弃。如果申请人及雇主的背景非常有力,则以选择在境外签证为好。 需要的文件 雇主向移民局申请需以下文件:
申请人向居住国使领馆申请需要的文件:
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录:可申请H-1B签证专业人员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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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7:08 -- 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 H-1B签证是签发给受美国公司雇用、有特殊才能或专业的外国人的工作签证,该签证受配额限制,目前签证限额是每年不超过65,000名。 H-1B签证的签发对雇主的行业或申请人的专业范围没有太多限制。任何雇主,无论从事工业生产、农业管理、科学研究还是文化事业,均可按规定雇用符合要求的外国人。而申请人则要求必须具备特殊才能或专业知识而且申请的工作与其背景相符才能受雇。申请人必须具备学士以上的学位,或者相当于学土学位的实际工作经验。 申请条件 申请H-1B签证,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评估文凭 美国并不承认全世界每个国家的大学或学院所颁发的文凭同美国同级大学或学院的文凭具有同等的水准。因此,需要对申请人进行文凭评估。一般来讲,除世界名牌大学被统一认可外,欧洲发达工业国家的文凭容易获得同级认可,其他国家则会按个案处理。如果移民局对某一文凭不熟悉或不认可,则会要求申请人进行文凭评估,尤其是在当文凭对申请案有决定因素时,如果申请入毕业于名牌大学或其居住地公认的一流大学,或者有足够的工作经历背景,其申请一般不会受学历资格的影响,但如果申请人毕业于普通的学院或者是通过进修获得文凭,或者是申请人无法把握自己的学业水平在美国可以获得什么程度的接受,则需要在提出对文凭进行评估。 美国有很多专门从事文凭评估的独立机构。申请人只要提交自己有关文凭的证件或材料,即可获得文凭评估证明,如果证明的结果对申请人有利,则可在申请时附上评估证明。如果评估结果对自己不太有利,申请人则可考虑在申请中不包括评估证明,等移民局要求时再行提交,如果申请人的学历资格不十分有力,同时又没有足够的工作经历背景,建议选择其他类型的签证。 申请程序 如果申请人及其雇主均符合要求,即可考虑提出H-1B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其居住国家,则应由雇主先向移民局提出陈情申请,获准后,再由申请人持移民局批准件和个人文件向其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申请人如果已持其他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则可同时向移民局提出雇用及转换身份申请。但申请人如果持C类过境签证、D类航务人员签证、某些J类交换访问者签证、K类未婚夫(妻)签证以及S类证人签证则不可以在境内转换身份。此外,雇主在提出雇用申请以前,须向劳工部申报“劳工情况申请表”,由劳工部背签后方具备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亲自赴使领馆申请,而且其材料和面谈均应使领事感到满意,否则签证申请有可能被拒绝,申请人无法进入美国,以前的努力均前功尽弃。如果申请人及雇主的背景非常有力,则以选择在境外签证为好。 需要的文件 雇主向移民局申请需以下文件:
申请人向居住国使领馆申请需要的文件:
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向移民局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录:可申请H-1B签证专业人员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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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8:16 -- B-1短期商务签证B-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外国人的签证,持证人可以在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如商务考察、洽谈合同、订购或推销产品、参加商务展出等。 美国视不同国家的双边关系而签发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1签证,其有效期也分为3个月、1年、2年、5年、10年甚至永久性有效,目前日本、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国的居民可申请多次入境有效的B-1签证,中国大陆居民一般只能申请一次入境有效的签证。 B-1签证是美国每年签发得最多的签证。由于B-1签证无需事先向移民局中请,要求提交的材料也比较简单,因此一般想进入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或业务考察的人都首先选用该签证。此外,持B-1签证进入美国后,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持证人可申请转换其他非移民身份或调整为移民身份。但该类签证又同时是拒签率很高、入境审查严格的一种签证,而且限制也较多。主要是:
签证官在签证时主要会考虑下列因素:
B-1签证由申请人直接向使领馆提出。领事也一般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事由及证明材料当场决定,完整的申请材料一般应包括:
B-1签证申请一旦受到拒绝,没有申诉的途径。多数原因都在于赴美的必要性不足或者申请人被认为不会按时返回其居住国。 按照美国最新移民法规,持任何非移民签证逾期居留如超过180天,3年内不准人境;如超过1年,10年内不准入境,如不服从离境令按时离美,每天将处以500美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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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eb -- 发布时间:2006-11-24 15:59:02 -- 到美国观光旅游、娱乐、探亲访友、就医,参加会议,赴展、处理个人事务等等,都可以申请B-2签证。B-2观光签证可分为3个月有效,1年有效、3年有效、5年有效、10年有效和永久性有效,入境次数也分为一次和多次入境有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美国使领馆或同一领事馆的不同领事,对签证的有效期或入境次数都有极大的酌处权。目前香港和台湾的居民较容易申请1~5年、多次入境有效的B-2签证,中国大陆居民比较容易申请的是3个月至1年、一次或多次入境有效的B-2签证。 申请B-2签证的难易视不同的国家和情况而定。美国对部分国家的观光客实行免签证,如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新西兰、西班牙,瑞典、英国等。但目前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新加坡等的国民均没有B-2免签证待遇。 申请B类签证比较困难的地区,如中国大陆,一般来讲,签证领事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申请人赴美的必要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经济能力在理论上是个重要考虑因素,但在签证实例中往往并非最重要。因此,申请人应重点考虑的是如何提供有力的材料来证明赴美有极大的必要,而且会准时返国。 申请B-2签证需提交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基本材料——
补充材料——
B-2签证申请如果受到拒签不可申诉。 持B-2签证入境,美国口岸移民官一般不对期限进行过问,如果被问及在美停留多久,持证人也可直接要求6个月。 申请B-2签证延期的程序和提交的文件同B-1签证基本相同。申请B-2签证延期需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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